中新网客户端2月7日电(李金磊)人社部等7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网站截图
举报/反馈

中国新闻网

1亿获赞 594.5万粉丝
中国新闻网(简称中新网)由中国新闻社主办
北京中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